化妆品政策

如果您在 SHOPLAZZA 平台上销售化妆品,您需要遵守适用于您业务的法律和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取决于您的店铺所在的地区和您产品销售的地区。

您有责任适当地审查和使用这些信息。此内容不包含也不旨在提供法律建议。您应该咨询您的法律顾问,以确定您所在地区以及您销售化妆品的地区的法律将如何影响您的业务。如果您违反开展业务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内的法律,SHOPLAZZA 可能会下架产品或终止您的在线店铺。

*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是指通常被擦拭、淋撒、喷洒或喷涂在身体上以清洁、美化或改变身体外观的商品。

*根据欧盟和英国法规对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可广泛地描述为旨在用于人体(包括皮肤、毛发、指甲、嘴唇、外生殖器、牙齿和口腔粘膜)的物质或混合物,其作用是清洁、香化、改变外观、提供防护、保持身体相应部位处于良好状态或去除不良体味。

 

中国 (CN) 销售和出口化妆品法律和法规

中国相关监管机构颁布了一系列的化妆品产品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具体规定了化妆品的注册、生产和经营、标签要求和出口要求。对化妆品成分也有一些限制。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链接:

对于在中国生产的化妆品,化妆品制造商必须遵守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标签要求:《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成分限制: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

进出口要求: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SAR) 化妆品销售及出口的法例:

根据香港法例第456章《消费品安全条例》,该规例规定,除条例附表所列消费品外,所有消费品必须符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规定的一般安全规定或安全标准及规格。

制造商、进口商和供应商有法定责任:其供应的消费品必须符合合理的安全标准,而且消费品的广告宣传也受到管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产品销售之前,没有强制性的安全测试要求,但鼓励供应商将其产品交由经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被检控犯罪者的辩护理由是,该人证明他已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及已作出所有应尽的努力以避免犯该罪行。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有关消费品安全保管、使用、消费或处置的警告或警示语必须用中、英文列出,必须清晰易读,并置于货物、包装、标签或包装内所附文件的显眼位置。

根据香港法例第640章《汞管制条例》,进口汞(俗称 "水银")及汞混合物,必须取得环境保护署签发的许可证,因此任何人不得进口受规管的添加汞的产品。

含汞量超过百万分之 1 (ppm)的化妆品,以及

(a)包括亮肤皂及面霜;及

(b)不包括制造商打算仅用于眼睛附近的化妆产品,这些产品

(i)含有用作防腐剂的汞;

(ii)没有有效和安全的防腐剂替代品;及

(iii) 含汞量不超过百万分之 70(ppm)。

 

美国(US)销售化妆品的法律和法规

如果你向美国的客户销售化妆品,那么你必须遵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法案)《公平包装和标签法》(FP&L法案)的规定,以及根据这些法律授权发布的条例。

成分声明

*注:在加州和纽约销售的化妆品,如止汗剂、除臭剂和发胶,不得含有有毒空气污染物,请参阅加州空气资源局消费品执法局和纽约环境保护部。

标签

  • 化妆品标签和详情页必须用英语标注,《化妆品标签指南》提供了化妆品标签的详细帮助。
  • 化妆品标签和详情页不得使用FDA标志,或说明产品可以治愈、减轻、治疗或预防人类疾病,禁止声称已获得 "FDA批准",如果它们未获得FDA批准。

包装

化妆品必须采用制造商原始包装密封,必须是新品和未使用过的,并且必须清楚地显示制造商或分销商在包装上的识别代码,如矩阵代码、批号或序列号。

关于在美国销售化妆品的其他信息

 

加拿大(CA)销售化妆品的法律和法规

在加拿大销售的所有化妆品必须安全使用,不得构成任何健康风险。化妆品必须符合食品和药品法化妆品条例的要求。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

  • 提供该产品的成分清单
  • 通知加拿大卫生部,他们正在销售该产品

标签说明

  • 禁止与产品有关的虚假和误导性陈述。
  • 标签上必须显示三个强制性声明:产品身份、产品净数量、经销商的名称和主要营业地点。
  • 产品标识必须以英语法语显示。

禁止和限制的成分 

任何人不得销售含有对使用者健康有害物质的化妆品。请参阅化妆品中的限制或禁止物质清单

关于在加拿大销售化妆品的其他信息

 

欧盟(EU)销售化妆品的法律和法规

如果您的企业位于欧盟,或者您向欧盟的客户销售医疗器械,您需要遵循欧盟化妆品1223/2009法规或您打算销售产品的任何成员国的法律。这些要求包括成分限制在欧盟设立负责人标签要求

成分限制

欧盟《化妆品法规》对在欧盟销售的化妆品的成分做出了某些限制。

负责人

对于每种化妆品,必须在欧盟设立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有责任确保每件化妆品都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要求。

  • 负责人的联系信息(姓名和地址)必须出现在每件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上。
  • 在欧盟销售化妆品之前,负责人(在某些情况下,经销商)必须向欧盟委员会(通过化妆品产品通知门户网站)提交信息。

*注:通知要求

标签要求

  • 化妆品的详细信息必须在容器和包装上,并且遵守标签要求。这必须是不可磨灭的、容易辨认的、可见的刻字形式。
  • 如果无法将此信息显示在容器和包装上,则必须将其包含在商品随附的小册子、标签、胶带纸、标牌或卡片上。也可以使用缩写或适用符号来表述信息(除非不适用)。
  • 关键信息必须翻译成销售此类化妆品的欧盟国家/地区的语言。

关于在欧盟销售化妆品的其他信息

 

英国(脱欧后)销售化妆品的法律和法规

如果您的企业位于英国,您需要遵循关于化妆品的第1223/2009号条例(EC)。这些规定对大不列颠(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简称 "GB")和北爱尔兰的适用情况不同。这些要求包括成分限制设立英国负责人标签要求

成分限制

英国《化妆品条例》对在英国销售的化妆品所含成分做出了某些限制。

  • 英国化妆品中的限制性成分
  • 禁止使用CMR(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物质的要求
  • 着色剂、防腐剂或紫外线过滤剂的限制。(只有附件4附件5附件6中所列的物质可以使用)。
  • 含有纳米材料的化妆品需要有通知要求。

负责人

对于每种化妆品,必须有一个设在英国的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有一个建立在英国的地址,以便在英国销售化妆品。

  • 负责人的联系信息(姓名和地址)必须在每个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上。
  • 负责人必须为其所有化妆品保存一份英文的PIF(产品信息文件)
  • 在将化妆品投放市场之前,负责人必须通过英国提交化妆品产品通知服务(SCPN)向英国政府提交有关信息。

标签要求

  • 化妆品的详细信息必须在容器和包装上,并且遵守标签要求。这必须是不可磨灭的、容易辨认的、可见的刻字形式。
  • 如果无法将此信息显示在容器和包装上,则必须将其包含在商品随附的小册子、标签、胶带纸、标牌或卡片上。也可以使用缩写或适用符号来表述信息(除非不可行)。
  • 对于在GB销售的化妆品,关键信息必须是英文的。

 

北爱尔兰

请注意,从2021年1月1日起,由于《北爱尔兰议定书》的实施,北爱尔兰适用不同规则,具体而言:

  • 您应确保产品符合欧盟要求,包括向欧盟门户网站(CPNP)通报。
  • 负责人可以是在北爱尔兰或欧盟的。

参阅更多信息:

在欧盟销售化妆品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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